1、例会、值班无故迟到者,迟到5分钟以内进行口头批评。5—10分钟扣0.5分,并进行批评教育,10分钟以上者扣1分,并进行批评教育。
2、无故缺席者扣2分,5000字检讨。
3、工作总结、工作计划以及其他材料未及时、主动上交到主席团,相关负责人扣1分,3000字检讨。
4、安排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者扣1分,拒不完成者扣2分。拒绝对其他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、合理的帮助者,两次即自行开除并在院内通报。